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推进我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21]2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打造全国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44号)有关规定,省畜牧局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动物疫病净化推进实施方案》。青岛里岔黑猪繁育基地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每一项细则,各方面完全按照文件要求一一落实到位,分别通过了“省级猪口蹄疫净化场”“省级猪伪狂犬病(免疫)净化场”。